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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详解 (购买房屋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suetone 2024-04-03 3浏览 0评论

所需材料清单

  1. 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办妥产权证的)
  5. 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办理抵押贷款的)
  6. 单位出具的职工工资证明或收入证明
  7. 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8.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9.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

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

根据所需材料清单准备齐全所需材料。

2. 填写申请表

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 提交材料

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至公积金管理中心。

4. 审核材料

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

5. 审批提取

材料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6. 提取公积金

审批通过后,公积金会直接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提取公积金的时间一般为自提取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和还贷本息之和。提取公积金后,不能再次提取用于同一套住房。提取公积金时,如有未归还的公积金贷款,需先还清贷款后再提取。

常见问题解答

Q:提取公积金需要缴纳哪些费用?A:一般情况下,提取公积金是免费的。但是,有些地方可能会收取少量的手续费。Q:提取公积金后,还能再次提取吗?A:不能。提取公积金后,不能再次提取用于同一套住房。Q:提取公积金后多长时间到账?A:一般情况下,提取公积金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Q: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吗?A:是的,已婚人员需要提供结婚证。Q: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吗?A:如果已办妥产权证,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希望本篇文章对您购买房屋提取公积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北京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和银行账号等。 一次性付款购买房屋和贷款购买房屋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此外,购买二手房和配偶提取公积金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职工需将相关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办理。 北京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购房全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贷款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各一份;3、首付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北京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二)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房产证的复印件各一份;3、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买房人支取记录单。 职工提取时,需将以上相关提取材料,交给单位经办人,由单位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办理。 北京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办理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4.工资流水或社保缴纳证明;5.提取申请表;6.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证等)。 办理流程如下:首先,准备好以上所需材料;其次,前往所在区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然后,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接下来,等待审核和审批;最后,领取提取款项。 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购房者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购房者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购房者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3)购房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买卖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6)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等。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方法如下: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然后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窗口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2、公积金提取申请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会退还资料原件。 如果资料缺失或资料不正确,会在审核时被当场退回,可根据相关提示重新整理好后再次申请;3、最后申请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等相关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一)公共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中农建工交任意一行Ⅰ类银行账户;

2.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配偶的中、农、建、工交任意一行Ⅰ类银行账户;

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由申请人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申请人无法办理的,可委托配偶或其他人员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委托其他人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二)按照提取类型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购房提取

(1)一年之内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多层2年之内、高层3年之内的《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

2、职工在缴存地购房,配偶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业务的,在原提供要件基础上,需另行提供职工一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呼、包、鄂、乌购房除外)。

3、职工在户籍地购房,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业务的,在原提供要件基础上,需另行提供户口簿(呼、包、鄂、乌购房除外)。

4、职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时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及户籍证明,我中心须在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

5、职工购买一套住房符合多项提取条件的,多次提取的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其所购房房价。

6、提取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的公积金账户金额需由提取申请人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登记资料、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存在亲属关系的司法文书、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单位无人事部

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可被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真实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

7、符合条件的提取申请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1)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①在工程开工一年内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②《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③《施工许可证》原件。

④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原件。

(2)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①在工程开工一年内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②《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③《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原件。

④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原件。

备注: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开工时间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开工时间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在工程开工一年内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2)《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

(3)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4)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原件。

(5)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原件。

备注:开工时间以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4.离、退休提取

符合其一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1)缴存单位已为职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手续且已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退休封存。

(2)男性缴存职工年满60周岁或女性职工年满55周岁,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5.出境定居提取

户口注销证明或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原件。

6. 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工、中、农、建、交任意一行的Ⅰ类银行账户;

购买房屋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详解 (购买房屋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第1张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原件。

(4)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

备注:1.如继承人为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如果继承公证书或法院裁判文书‘法院调解书’等明确写明职工死亡事实的,继承人办理死亡提取业务时无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

7.贷前提取

(1)持《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贷前提取多层2年之内、高层3年之内的《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首付款增值税发票原件

(2)持《包头市二手房交易平台购房合同》办理贷前提取一年之内的《包头市二手房交易平台购房合同》原件及首付款增值税发票原件

备注:1、办理贷前提取业务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如果职工申请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则贷前提取业务也同时放弃。

8.购买自住住房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两年内提取

(1)《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商业银行出具的近半年还款流水原件。

(4)人民银行出具的主借人的明细版《个人信用报告》。

备注:

1、职工在缴存地转还住房贷款,配偶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业务的,在原提供要件基础上,需另行提供职工一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呼、包、鄂、乌购房除外)。

2、职工在户籍地转还住房贷款,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业务的,在原提供要件基础上,需另行提供户口簿(呼、包、鄂、乌购房除外)。

3、职工办理转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提取的,提取金额不大于贷款本息合计。如提取金额大于贷款本金时,需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清册(或还款计划书、还款对账单等)”。

9.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两年内提取:

(1)《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2)《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商业银行出具的全部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凭证原件。

(4)人民银行出具的主借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如信用报告中未明确显示此笔贷款为“结清”,还需提供近六个月还款流水,流水中需包含最后一次还款记录)。

备注:

1、职工在缴存地转还住房贷款,配偶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业务的,在原提供要件基础上,需另行提供职工一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呼、包、鄂、乌购房除外)。

2、职工在户籍地转还住房贷款,在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业务的,在原提供要件基础上,需另行提供户口簿(呼、包、鄂、乌购房除外)。

3、职工办理转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提取的,提取金额不大于贷款本息合计。如提取金额大于贷款本金时,需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清册(或还款计划书、还款对账单等)”。

4、职工持同一套购房手续办理贷款两年内提取和还清贷款一年内提取的,累计提取额不超过本套房的贷款本息合计。

10.租房提取

(1)户籍证明材料或离婚证明材料、配偶死亡证明材料原件(单身申请人:含未婚、离异、丧偶)

(2)结婚证原件(已婚申请人)。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取

(1)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2)包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备注:1、如企业存在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且确实无力补缴的,职工表示自愿放弃欠缴部分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工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欠缴部分声明书》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2、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自提取之日起一年之内以同一单位名义再次办理缴存开户手续的,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须交回中心,存入其新开设的帐户内。3、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职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意一项:(1)包头市公务员局印制并加盖公章的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2)包头市人社局印制并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辞退人员审批表;(3)包头市人社局印制并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申请审批表;(4)包头市人社局印制并加盖公章的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附件3);(5)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需在离职证明上写明为非在编人员。

1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病提取

(1)定点医院开具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诊断证明。(2)医保费用报销凭证。

1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1)房屋所有权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房屋所有权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

(3)《房屋不动产权证》或已备案的《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实际出资付款发票。

备注:提取业务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需在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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